長海縣加大環保建設,
向海島百姓交出“綠色答卷”
長海發布

11月17日,接到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向大連轉辦的第十三批群眾信訪件中涉及我縣的1信訪件后,我縣第一時間啟動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交辦案件落實整改工作。在當日現場核查后,縣主要領導組織召開調度會,聽取縣農林水務局、縣國土規劃建設局及
小長山島鎮政府對群眾信訪件中反映小長山島某酒店非法占用林地30畝,并亂砍濫伐林木,強占小長山島鎮土地辦理情況。要求相關責任單位辦理報告要互相支撐,表述清晰準確,客觀反映案件的真實情況。
自去年4月中央環保督察以來,長海縣高度重視中央環保督察組反饋的問題及整改工作,不斷加強環境保護和生態文明建設,精心組織,周密部署,限期限時強力推進,整改工作取得明顯成效。長海縣環境質量持續穩中向好,向廣大海島百姓交出一份“綠色答卷”。今年1-10月,有效監測天數為301天,其中優良天數為292天,優良天數比例為97.0%,同比上升3.1個百分點,與2017年全年(94.1%)相比優良天數比例上升了2.9個百分點。
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不斷鞏固環保督察問題的整治成果
為配合做好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工作,長海縣強化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明確責任分工,持續推進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及“回頭看”督察組反饋問題整改,確保任務落實情況及整改成效經得起深究核驗。制定了《長海縣環境保護督察整改組織領導方案》,成立了長海縣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和指示,對環保督察工作進行安排部署,并進行實地查看和現場督辦。先后召開領導小組會議、縣長辦公會議、專題協調會議30多次,研究解決在推進環保督察工作中遇到的各類問題。建立了由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各工作組及成員單位相互配合、共同參與的工作機制。完善工作流程,對收件、分撥、督辦、審核、上報等各個環節進行優化細化,確保工作高效有序運轉。實行24小時輪流值班制度,并根據工作需要,隨時抽調各成員單位人員進行集中辦公,做好案件的分析研判。為統籌全縣整改工作,縣督改辦組織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召開了12次聯席會議及調度會議,及時通報整改問題進展情況,協調解決有關問題。各責任部門以定期調度、專項督查、重點抽查、現場核驗等方式,加大督導檢查力度,不斷鞏固環保督察問題的整治成果。強化環境保護工作“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切實落實行業主管和屬地監管責任,確保交辦案件辦理到位,環境問題整改到位,為進一步調查處理信訪件提供有效指導。
堅持問題導向精準施策 助力生態環境持續改善
針對反饋問題,全縣上下迅速行動,細致研究和落實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環境問題整治措施。在大氣污染整治中,投資450余萬元,對縣鎮2臺65噸集中供熱燃煤鍋爐進行了提標改造并對縣鎮禁燃區內燃煤鍋爐拆、并、改,給予了資金補助。在水污染整治中,加快推進城鄉生活污水處理達標排放管理。投資640余萬元,對縣垃圾衛生填埋場問題開展全面治理,新建垃圾滲濾液處理設施,解決了垃圾滲濾液環境安全處置問題。針對“餐飲業油煙排污擾民”“非法占道經營污染環境”等環境問題,開展“三治、三清、三改”行動,集中解決了一批群眾反映強烈的環境問題。堅持以點帶面,舉一反三,對全縣重點環境風險進行深入排查,制定了《長海縣主要環境問題整改方案》,更加全面、有步驟地整治環境問題。全面落實河庫長制,印發了《長海縣實施河庫長制工作方案》,將全縣12條河流和3座水庫納入河(庫)長制管理,全方位保障全縣水環境質量。將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反饋問題整改工作與創建國家衛生縣城結合起來,集中整治市容市貌,助力生態環境持續改善。
補齊薄弱環節 助推形成生態環境整治與監管長效機制
長海縣以此次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為契機,積極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完善長效機制,補齊薄弱環節。調整長海縣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在環委會下設了綠色發展、水環境治理、大氣環境治理、土壤環境治理、環境建設、綠色工業、生態農業7個專業委員會,構建環境保護齊抓共管大格局。建立環保督察制度,將督察結果納入責任部門績效考核。依法將破壞生態環境的企業和個人納入“黑名單”管理并予以公開。完善環境監管網格體系。制定了《長海縣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建設實施方案》《長海縣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實施方案》等文件,對解決生態環境突出問題進行了統籌規劃,助推形成生態環境整治與監管長效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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